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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著臉上的"青春痘"


心裡想著, " 要是真的青春也就罷了, 不青春了, 那一顆顆冒不停的痘子,是怎樣..."


然後, 臉也腫了, 身體也腫了, 今天早上起床...連眼睛也腫了 = =


唉...壓力...


偶然瀏覽的文章, 給自己瞧瞧, 也給大家看看...


主要的壓力來源
   造成壓力的主要原因為三:1.來自工作;2.來自生活;3.來自個人性格。

  
1.造成壓力的工作因素
   工作量多與工作要求高常是造成工作壓力的主要因素,尤其當得到的報酬與個人的付出不成比例時,個人更容易覺得不公平,壓力感也相對增加。

   人際關係不良也是導致工作壓力的另一要素。由於許多工作講求團隊合作,若與團隊中的其他成員無法愉快相處,會直接影響工作無法順利進行,情緒受影響之後,壓力也隨之而來。

   再者,工作上的角色衝突與混淆也會造成壓力。當不同主管對某職位的角色要求不同時,在此職位者即面臨角色上的衝突,該聽命於誰?該依何準則行事?抉擇間,壓力也因此產生。另外,若工作定位不明確或職務分配不清,容易產生角色混淆,在這種不知何事該做、何事不該做的情況下,壓力也就難免。此外,工作場所的環境(如噪音、溫度、污染等)、個人才能無法發揮、主管要求完美的性格等,也都是容易引發個人壓力感的因素。

  

2.造成壓力的生活因素
   生活環境中偶爾會發生一些重大的事故(變動),例如配偶死亡、離婚、換工作、結婚、懷孕等都是構成壓力的因素。精神科醫師指出,如果給予每個重大生活事件壓力指數的話,則配偶死亡的指數是100、結婚為50、搬家為30,指數愈高表示壓力愈大,半年內的指數總值若超過300,身體便可能產生巨大的病變,特別出現在心臟血管及腸胃等方面。

   日常生活中也經常會面臨一些小小的困擾,例如車子拋錨、趕時間卻一路塞車、被老闆K了一頓,單一事件對個體並不會造成壓力威脅,但如果這些困擾都在同一天發生,對個體而言可能就是不小的壓力。

  

3.造成壓力的個人性格
   外在的環境及事件確實會給個體帶來壓力,但相同事件發生在不同人身上,卻未必會構成同樣的威脅;因此,個人如何看待壓力事件,以及個人的性格才是造成壓力感的主要因素。
  

個人的影響
   個人的許多特性往往使自己綁在重重框框裏,無法自由.



   1.不能自我肯定

   不能自我肯定的人就是自我價值感較低的人,這種人非常在意別人的看法,也很敏感於別人的評語,人家一、兩句負向的言語就會覺得自己「一無是處」,因此常不喜歡自己,常認為自己被傷害,常怨天尤人、怨恨自己不如人。不能自我肯定的人生活得很辛苦,即使完成了十件事,有八件事被別人肯定,只有二件事不被讚許,他也會被後二件事所帶來的不舒服情緒所籠罩,完全忽略那八件事所應帶來的興奮。此外,不能自我肯定的人也因害怕得不到肯定而經常患得患失,因此容易處在憂鬱、焦慮不安及自責中,壓力自然很大,情緒也隨之不好。

   2.追求完美

   追求完美的人把每件事的標準訂得很高,原本只需一、兩個小時就可以完成的工作,往往為求盡善盡美,而多花了兩小時的時間。神給每個人的時間是固定的,求完美者的時間當然也沒有特別多,因此常覺得時間不夠用。為了解決時間不足的問題,只得選擇犧牲下列時間:睡眠、與家人相處、運動、休閒的時間,導致長期失眠、缺乏與家人相處的時間、終年處於緊繃狀態。試問長期睡眠不足的人情緒會好嗎?經常處於緊繃狀態的人壓力能不大嗎?不常與家人相處的人會快樂嗎?因此對事情要求太高的人往往不容易到喜樂與輕鬆。

  

  
對抗壓力:



一、提升自我肯定感
   1.建立正確的生活目標

   你的生活目標是什麼?完成豐功偉業?年薪百萬?學習各樣的知識?抑或其他?

   每個人各有自己想要達成的目標,也各自面臨不同的壓力與難處,若僅專注於個人的成就、解決個人的問題,獨立的生命體間將沒有任何關連,屆時個體又會是何等的孤單。

   「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」(腓立比書二章4節),「愛」使不同生命體產生共鳴,因此如果我們的生活目標是「創造愛的循環」,亦即付出愛,並享受愛的回饋,生命將會是豐富的、生生不息的。也因為愛,個人的生命就顯出價值,德蕾莎修女說過:「我們不一定能做許多偉大的事,但我們可以用偉大的愛做每件小事。」這亦正是保羅在提摩太後書二章21節所提:「人若自潔,就必作貴重的器皿。」

  
   2.常存感恩的心

   「不要為你所沒有的難過,反要為你所擁有的感謝。」我們常以100分作為衡量自己表現與生活滿意的標準,不斷要求自己朝100分努力,一旦達不到100分,就容易覺得自己很差勁,不如意的心情也隨之而來。如果我們凡事「歸零」,以「一無所有」為基礎,來看自己所擁有的,你就會覺得自己所擁有的(包括有形的物資與無形的能力)是何等豐富。

   擁有30坪房子時,若不去跟數百坪華廈相比,而與無殼蝸牛比,就會覺得滿足多了;穿不起名牌皮鞋的人與沒有穿鞋 的人比起來是幸福有餘的;常覺得自己能力平平的人,看到智障者的「力不從心」,也必能心存感恩。當然我們並不是鼓勵比較(因為「比較」容易使人自卑或驕傲),而是藉以提醒,我們實在應該常常感謝神在我們身上所做的(即肯定自己),多為我們所擁有的感恩,就不會經常自怨自艾、自憐自嘆,苦不堪言了。

  

二、打破求完美的行為模式
   1.先「有」再「好」

   許多人認為做事要做得盡善盡美,因此常憂慮不能把事情做好,所以每件事都構成很大的壓力。例如第一次演溝,希望不但把內容準備得很完全且能表達得很精湛。然而,往往愈想做好,壓力愈大,結果由於過度緊張,講得結結巴巴,內容結構也七零八落。事實上,沒有人第一次演講就能講得很完善,第一次一定講得不好,又緊張又害怕;第二次就會好一些,慢慢地,就更能掌握狀況。所以做每一件事情應抱著先“有經驗”,再逐漸變“好”的心態。而且不要為了想有一次完美的出擊而駐足不前,應常提醒自己,愈早嘗試,就能愈早開始累積豐富的經驗。以這樣的態度處事,我們的情緒就不會那麼緊張,壓力感也就不會那麼大。

   2.從「固定品質」的想法轉為「固定時間」

   我們每天所擁有的時間是一定的,所以做每件事也應該限定完成的時間,以我們能付出的時間來規範事情所能達到的品質,例如:今天你必須寫好一篇文章,並完成三件事情,規劃後,發現只有四小時的寫作時間,你就要限定自己在四小時內寫好,不管品質是否達到自己的理想。當然這篇文章不見得寫得稱心,但它不會影響到你的作息,等日後行有餘力時,可以再做修正(先「有」再「好」)。相反地,如果你一直寫,可能寫了十個小時你才稍稍覺得滿意,但卻讓你因此徹夜未眠,而影響隔天的生活,值得嗎?因此若以時間代替品質作為我們做事的標準,看起來似乎犧牲每件事的品質,卻保住我們生活全方位的品質。

   (作者為政大心理系主任)


參考資料 http://life.fhl.net/Desert/980312/004.ht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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