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上5點...


 


她終於出現了,我衝上去抱住她。希望她能被我這一晚的等待所打動!可我錯了, 她不再是那個,只要我說上幾句抱歉的話,便會心軟的她了。她不說話,只是想推開我,可我死不放手。




在推拉時,從她敞開的衣領裡我清楚看見脖子下處一塊鮮明的紅印,過來人都知道這說明什麼。
我的手鬆開了,心裡一下子有種說不出的味道。她依然沒有說話,理了下衣服就走了。



回到家已經8點多了,腦子裡亂哄哄的,看見她為我織的一件毛衣,突然問自己:"你有什麼資格委屈!難受!生氣!"



四年來,你給她帶來的委屈,難受能與這相比嗎?

 


正當我要去找她時,電話響了,是她的好友約我見面。


 


我去了,那是一間人很少的茶坊。我還沒來得及說第一句話,她就狠狠一巴掌打在我臉上,:你這個自私、狹隘、卑鄙的男人!沒見過男人無恥到像你這種地步。你知道嗎,你那些債,她是怎麼幫你還的,是她把20歲生日時,收到的所有紅包,再加上捐血的錢幫你還的;她人工流產後,一天都沒休息就去了打工的地方,因為她說那裡錢多,不去會丟了這份工作。




你剛工作時,為了能給你樹立信心,她拚命陪一個客戶喝酒,才讓他買你的車,結果胃病發作吐了幾天。你呢 ? 工作一年了,有送過一樣東西給她嗎?你是不是男人 ? 你有沒有真正關心過她 ?

 


愛護過她 ? 還是你跟她一起,就是把她當洩慾工具,當做一個是讓你生理發洩,心理安慰,物質有保證的工具!說完後,便是一杯水向我潑過來,人走了。這場談判自始自終我沒說過一個字。



我哭了,從我記憶以來,我從沒哭過。可這次我哭得很徹底,我是一個差勁到底的男人。
她說的一點不錯,她做了那麼多事,可我卻一點不知道,只一點我決不承認,我愛她,我肯肯定定告訴自己我這輩子愛定她。


 


我去找她,我做好一切心理準備無論她怎樣對我,罵我,打我,侮辱我?我都要以實際行動讓她原諒我。


可是她消失的速度真的好快,一天之內就可以讓我完全找不到她....她辭了工作,換了號碼,不住在家裡,也沒人願意告訴我她在那裡。




但我沒有放棄,我一下班就在大街上漫無目的找她,每天都會去她家門口等,求她的好友告訴我她的消息,可都沒用。

三個月過去了,我還是像往常一樣求她的好友,這似乎已經成為我的習慣。她突然說:"她去德國了,三年裡不會回來了,你死了這條心吧"


我很早就知道她有個叔叔在德國是做留學仲介的,沒想到她會去的那麼快。人真的很賤,為什麼都要到失去後,才會懂得珍惜和後悔。三年?也許這也是個機會,三年後她回來,




我一定要改變自己! 於是我認真讀書,努力工作,拉近我們的距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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